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3-09-26 11:36 浙江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作為社會權利主體,青少年兒童主要享有人身權、財產權、受教育權。
1.人身權
人身權是公民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內涵最為豐富的一項權利。與學生密切相關的人身權包括生命健康權、隱私權、人身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
(1)生命健康權。生命健康權是人身權的最基本權利,主要包括學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內容。
(2)隱私權
隱私權一般是指自然人享有對自己的個人秘密和個人私生活進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
(3)人身自由權
學校和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對學生進行搜查,不得對學生關禁閉。
(4)人格尊嚴權
學校、教師應當尊重學生尊嚴,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2.財產權
財產權是指具有物質財富內容,直接和經濟利益相聯(lián)系的民事權利。一般而言,學生(幼兒)財產權包括財產所有權、繼承權、受贈權以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著作權、專利權之中的財產權利等。
(1)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其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幼兒年齡雖小,但任何人不得隨意剝奪、侵犯其權利。
(2)繼承權,是指依法享有的、能夠無償取得死亡公民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的權利。
(3)受贈權,是指接受別人贈予的財物的權利。
(4)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著作權、專利權之中的財產權利。
3.受教育權
根據《教育法》規(guī)定,學生享有以下五項權利,分別簡稱為:參加教育教學權、獲得經濟資助權、獲得學業(yè)證書權、申訴起訴權、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權。
(1)參加教育教學權
學生享有“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的權利,這是學生的基本權利。
(2)獲得經濟資助權
學生享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的權利,簡稱“獲得經濟資助權”。
(3)獲得學業(yè)證書權
獲得學業(yè)證書權是指學生享有“在學業(yè)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guī)定的學業(yè)后獲得相應的學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權利。
(4)申訴起訴權
學生享有“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簡稱“申訴起訴權”。
(5)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權
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權是指年滿6周歲的兒童應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并受滿法律規(guī)定年限的教育,學校和教師不能隨意開除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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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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