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jiaoshi.huatu.com 2023-04-24 10:13 教師招聘網 [您的教師考試網]
知識點一:學生的本質屬性、特點及社會地位
本質屬性 | 學生是人 |
學生是處于人生階段身心發(fā)展最迅速時期的人 | |
學生是學習的主體,是具有能動性的教育的對象 | |
特點 | 可塑性、依賴性和向師性 |
社會地位 | 《兒童權利公約》(1989年)的核心精神,正是出于對青少年兒童的社會權利主體地位的維護。這一精神的基本原則是:無歧視原則;尊重兒童尊嚴原則;尊重兒童觀點與意見原則;兒童利益最佳原則 |
中小學生身份的定位: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
知識點二:學生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 人身權 (最基本、最重要、內涵最豐富) | 身心健康權 | 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 |
人身自由權 | 支配人身和行動自由,不受非法拘禁、搜查和逮捕 | ||
人格尊嚴權 | 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嚴的權利;不得對學生進行謾罵、變相體罰或其他有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的行為 | ||
隱私權 | 學生有權要求擁有私人的、不愿或不便讓他人獲知或干涉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信息或生活領域不被他人所知的權利;不得隨意宣揚學生的缺點或隱私,不得隨意私拆、毀棄學生的信件、日記等 | ||
名譽權和榮譽權 | 學生有權享有關于其道德品質、才干及其他方面的正常的社會評價;不得歪曲、誹謗、詆毀或非法剝奪 | ||
受教育權 (最主要) | (1)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2)按照國家規(guī)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 (3)在學業(yè)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guī)定的學業(yè)后獲得相應的學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4)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 ||
義務 | (1)遵守法律、法規(guī); (2)遵守學生行為規(guī)范,尊敬師長,養(yǎng)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3)努力學習,完成規(guī)定的學習任務; (4)遵守所在學?;蛘咂渌逃龣C構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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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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