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3-06-01 15:25 浙江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四、考試項目和分值
(一) 筆試
1. 時間及科目
2023年6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 筆試內容:學前教育崗位為學前教育教學理論知識,不指定參考書目和范圍,滿分為100分??忌仨毻瑫r攜帶《筆試準考證》、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考生自愿放棄筆試或規(guī)定時間不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不再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
(二) 資格復審
1. 資格復審對象確定
(1)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學前教育按照招聘計劃數(shù)1:2(按四舍五入計算,下同)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若出現(xiàn)末位同分的,則同分者均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2) 資格復審對象名單及資格復審要求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www.ohedu.cn)”公布,不另向個人發(fā)放,請密切關注。
2. 組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對象按照要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對象需提供的材料詳見《甌海區(qū)教育系統(tǒng)2023年公開招聘所屬公辦幼兒園教師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清單》(附件3)。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資格復審不通過;自愿放棄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相關學科(崗位)考生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出現(xiàn)末位同分的,則同分考生均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三) 技能測試
1. 資格復審合格后參加技能測試。學前教育專業(yè)測試內容為自彈自唱(35%)、舞蹈(30%)、現(xiàn)場繪畫(35%),滿分100分。考生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技能測試。入圍技能測試考生自愿放棄或逾期不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其空缺位不再遞補。
2. 學前教育技能測試設合格分數(shù)線,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予入圍試課。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 試課
1. 試課對象確定
(1) 報考學前教育專業(yè)考生按“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30%”,從高分到低分,根據(jù)學科招聘計劃數(shù)1:1.5的比例確定試課對象,若出現(xiàn)末位同分的,則同分人員均確定為試課入圍對象。
(2) 所有成績分數(shù)核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尾數(shù)四舍五入(下同)。
2. 試課
(1) 采用模擬課堂的形式進行試講,準備時間為45分鐘,試講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
(2) 考生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試課。試課對象自愿放棄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其空缺位不再遞補。
(3) 試課設合格分數(shù)線,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予入圍體檢。
(4) 試課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 計算總成績
學前教育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30%+試課成績×40%。
五、體檢
(一) 確定體檢對象
1.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數(shù)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末位考試總成績同分的,則分別按試課、技能測試、筆試成績的順序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如遇各項成績均相同人員,另行加試,加試采用面試形式,成績高者入圍)。
2. 體檢通知及體檢對象名單將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公布。
(二) 體檢
1. 體檢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zhí)行,考生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自愿放棄體檢或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如有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其空缺位不再遞補。
2. 入圍體檢考生在妊娠期人員,須在1年內完成體檢,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zhí)行。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將取消招聘資格,其空缺位不再遞補。
七、公示、聘用
(一)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其空缺位不再遞補。
(二) 為保持教師隊伍的穩(wěn)定性,本次公開招聘人員在甌海區(qū)教育系統(tǒng)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三) 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必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書等報名相關材料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其空缺位不再遞補。
(四) 被聘用對象實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學校與畢業(yè)生本人簽訂1年見習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報考學前教育專業(yè)考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報考,對教師資格證書暫不作要求,但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按規(guī)定予以解聘。
八、其他規(guī)定
(一)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規(guī)范程序,嚴明紀律,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員,一經(jīng)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二) 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三) 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 報名、筆試、技能測試和試課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需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凡弄虛作假進入考場參加考試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五) 國(境)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yè)時間及所學專業(yè)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國(境)外高校留學人員報考的,須在2023年6月12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相關人員資格復審時需提供該認證書。
(六)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與個人開展針對本次教師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七) 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ohedu.cn是發(fā)布公開招聘教師相關信息的主渠道。本公告相關事宜將及時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公布,請報考對象注意上網(wǎng)查閱。
(八) 本公告由甌海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甌海區(qū)教育局組織人事科0577-88598287 0577-88522647
監(jiān)督電話:甌海區(qū)教育局信訪巡查中心 0577-8853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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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溫甌教政〔2023〕114號 附件1 甌海區(qū)教育系統(tǒng)2023年公開招聘所屬公辦幼兒園教師崗位要求一覽表.xls
2.溫甌教政〔2023〕114號 附件2 甌海區(qū)教育系統(tǒng)2023年公開招聘所屬公辦幼兒園教師專業(yè)資格審查辦法.doc
3.溫甌教政〔2023〕114號 附件3 甌海區(qū)教育系統(tǒng)2023年公開招聘所屬公辦幼兒園教師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清單.docx
4.溫甌教政〔2023〕114號 附件4 甌海區(qū)教育系統(tǒng)2023年公開招聘所屬公辦幼兒園教師報名表.doc
溫州市甌海區(qū)教育局
2023年5月31日
原文標題:溫州市甌海區(qū)教育系統(tǒng)2023年公開招聘所屬公辦幼兒園教師公告
原文鏈接:https://www.ohedu.cn/Art/Art_12/Art_12_10980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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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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