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xi.hteacher.net 2022-05-12 14:47 廣西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五、其他
(一)疫情防控要求。申請人要嚴格按照青秀區(qū)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遵守現(xiàn)場確認點管理秩序。
(二)申請人無犯罪記錄核查。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要求,在認定教師資格前,認定機構應當對申請人及時進行有關違法犯罪信息核查,根據核查結果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做出認定結論。按照公安部等12 部門出臺的《關于印發(fā)(關于改進和規(guī)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公通字 ( 2016 )21 號),內地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青秀區(qū)行政審批局在作出認定結論前到公安機關核查,無需個人提交。港澳臺居民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向相關部門申請開具。
(三)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認定一個教師資格。
(四)申請人應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規(guī)定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xiàn)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青秀區(qū)行政審批局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五)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和告知承諾書中作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服,均屬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青秀區(qū)行政審批局和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相應處理。
(六)青秀區(qū)頒發(fā)的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僅加蓋青秀區(qū)行政審批局公章。
申請人在認定中如有疑問,請咨詢南寧市青秀區(qū)行政審批局,聯(lián)系電話:0771-5389023。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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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寧市青秀區(qū)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指定醫(yī)院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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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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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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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權委托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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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告知承諾制審批承諾書 |
南寧市青秀區(qū)行政審批局
南寧市青秀區(qū)教育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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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廣西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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