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nan.hteacher.net 2022-04-30 16:42 湖南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六、聘用人員管理及待遇
(一)服務期: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6個月,其中被聘人員為應屆畢業(yè)生及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聘用合同服務期限不低于5年。服務期內不能調離本縣。服務期間辭職的,按照聘用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二)工資待遇:按照國家、省政策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同等人員的待遇標準執(zhí)行。
七、有關要求
(一)應聘人員要隨時了解招聘相關信息,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因應聘人員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偽造虛假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給予取消報名資格、取消考試成績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四)嚴格“持證上崗”,除應聘職高計算機、旅游、服裝專業(yè)教師的人員外,所有應聘人員必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應聘職高計算機、旅游、服裝專業(yè)教師的人員,自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三年內必須取得相應科目的中職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合同。
(五)根據《關于加強人事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號)文件要求,請報考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1.參加考試健康基本要求
(1)所有參考考生在考前應及時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在考試考前48小時內進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
(2)考生防疫健康碼及行程碼為綠碼、考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為陰性、現場體溫測量正常(
(3)考生在考試全程應當佩戴口罩(除核驗身份外)。
2.不得參加考試情形
有以下任何情況之一者,原則上不得參加考試:
(1)健康碼或行程碼為紅碼或黃碼的;
(2)考前28天內有境外或港澳臺旅居史的;
(3)考前14天內有國內高風險區(qū)域所在地級市旅居史的(查詢方法1:微信關注“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查詢全國中高風險疫情地區(qū);查詢方法2:點擊中國政府網網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詢);
(4)考前14天內有國內中風險區(qū)域所在縣(市、區(qū))旅居史的(查詢方法1:微信關注“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查詢全國中高風險疫情地區(qū);查詢方法2:點擊中國政府網網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詢);
(5)考前28天內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與已公布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
(6)考前14天內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的;
(7)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yī)學觀察期內的;
(8)有發(fā)熱、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覺減退或喪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癥狀的;
(9)未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員由專業(yè)醫(yī)務人員評估判斷是否可參考。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一)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上級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才的各項規(guī)定,公開江永縣紀委監(jiān)委、江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江永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的監(jiān)督,對出現違紀違規(guī)的現象,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guī)定的通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處理。
(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jiān)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招聘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或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三)報考人員應當誠信應聘,珍惜公共資源,面試結束后,入圍人員放棄體檢、考察等后續(xù)招聘程序資格的,2年內不得參加我縣組織的教師招聘考試。
(四)監(jiān)督舉報電話
江永縣紀委監(jiān)委:0746-5722857
江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46-5751256
江永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0746-2372005
九、咨詢電話
江永縣教育局:0746-5723053.人事股:0746-2372019.
聯系人:劉老師(13469365949)、李老師(13874626593)
十、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
2.江永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
中共江永縣委組織部
江永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江永縣教育局
2022年4月30日
原標題:2022年江永縣教師招聘公告
原文鏈接:http://www.jiangyong.gov.cn/jiangyong/zkzp/202204/c395a7d8a77142649466de79afe703f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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