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1-05-06 16:39 江蘇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網(wǎng)上報名誠信協(xié)議”,并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shù)未達相應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南通市教育局網(wǎng)站公告。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5月18日15:00前登陸報名網(wǎng)站,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應聘人員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確保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guī)違紀。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行為者,一經(jīng)查實,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考,應按招聘崗位要求和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或南通市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5.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招聘辦法
面向本科及以上崗位的招聘由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組成。面向研究生崗位的招聘由資格復審、綜合能力素質考核和面試組成。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崗位代碼:43、44、45、46),通過網(wǎng)上報名初審后,需先參加招聘單位安排的專業(yè)技能測試,專業(yè)測試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專業(yè)測試合格者方可參加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負責通知。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大綱、輔導用書和教材,也不組織或委托、授權任何機構開展任何形式的培訓輔導。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時長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全程封閉,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1.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教育教學理論及相關專業(yè)知識。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日期:2021年5月23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請應聘本科及以上崗位的報名成功者于2021年5月19日9:00—5月21日16:00登錄報名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并按公告明確的時間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按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申領“蘇康碼”(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jīng)現(xiàn)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發(fā)布。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筆試閱卷結束后,由南通市教育局研究確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及入圍資格復審人員。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5的比例,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如人數(shù)不足,可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南通市教育局網(wǎng)站公告。
(二)資格復審與綜合能力素質考核
1.時間、地點。應聘研究生崗位和經(jīng)查詢進入本科及以上崗位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按疫情防控有關要求,提前申領“蘇康碼”,參加資格復審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jīng)現(xiàn)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參加資格復審。復審時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負責通知。
2.復審要求??忌鷶y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有關材料要求如下:
2021年畢業(yè)生及2019、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yè)未就業(yè)人員須提供本人①二寸證件照(1張);②身份證;③所在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2019、2020年畢業(yè)尚未落實工作、學習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還需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④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⑤應聘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2021年畢業(yè)生暫未取得的,須承諾于辦理聘用手續(xù)前取得,否則不予聘用)。
⑥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①二寸證件照(1張);②身份證;③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④應聘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⑤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具有全日制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學歷暫無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須承諾入職后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應聘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崗位的人員,須承諾入職后三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3.復審人選遞補。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如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的,可當場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復審人選。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lián)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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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道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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