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nan.hteacher.net 2021-04-16 09:14 湖南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現(xiàn)場報名的同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一旦完成現(xiàn)場確認,不得修改《2021年桂東縣面向高校公開招聘緊缺教師報名表》信息、不得變更報考崗位。報名與面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現(xiàn)場報名時間及地點。
(1)擬在湖南師范大學、湖南第一師范學院、湘南學院等高校設置現(xiàn)場報名點,高?,F(xiàn)場報名具體時間、地點以各高校招生就業(yè)處公布為準或另行通知。如因特殊原因未在以上學校設置現(xiàn)場報名點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其他高校報名點或桂東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
(2)桂東縣教育局人事股513辦公室:4月19日至5月6日(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后,現(xiàn)場領取準考證(此《準考證》須留存至體檢結束后)。
4.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打印填好《2021年桂東縣面向高校公開招聘緊缺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并手寫簽名,報考必須進行現(xiàn)場報名確認。確認前,報考人員必須認真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3),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一旦通過遞交確認不能修改,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報名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3)報考人員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聯(lián)系電話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報名的同時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1. 資格審查內容。(1)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印填寫好《2021年桂東縣面向高校公開招聘緊缺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3)一式一份。(2)本人有效證件(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學生證、畢業(yè)證復印件,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就讀學?;蚓妥x院系出具的《學生基本情況證明》(附件4)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相關證明。(3)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張(同底,背后寫好報考單位、崗位和姓名)。(4)打印本人報名當日或前一日的居民電子健康卡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彩色,體現(xiàn)更新時間)。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1)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向桂東縣教育局人事股交驗;未按時向桂東縣教育局人事股交驗的或未按時取得畢業(yè)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其他證書的將取消聘用資格。(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未按規(guī)定要求接受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3)此次招聘緊缺教師不設置開考比例,只設置面試成績合格線(70分)。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或無人報名的,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崗位招聘計劃將在桂東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
(三)面試
1.面試對象。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2.面試形式。采取試教的形式進行(口述微型課,面試時間10分鐘)。
3.面試內容。報考崗位所對應的教學科目,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教學能力和專業(yè)水平。
4.面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5.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tǒng)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qū)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拒絕回答、出現(xiàn)重大知識性錯誤等問題,以及能力素質不能勝任擬聘崗位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集體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6.面試成績。采取計算平均分的方法進行。每組評委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相加除以有效評委人數(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即為考生面試成績。
7.成績排名。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如果最后一名入圍體檢的考生成績相同,則按面試總分(即每組所有評委分數相加)高低排序;如果面試總分仍相同,則按所有評委評分中最低分數排序,分數高的入圍;如果還相同,則按所有評委評分中倒數第二的分數排序,分數高的入圍,依此類推。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面試成績在桂東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四)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桂東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在縣級以上(含縣級)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在桂東縣人民政府網站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同時進行吸毒史毛發(fā)檢測。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不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時間另行通知。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六)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集體研究提出擬聘用人選,提交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桂東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jiān)督電話。公示時間不少于7 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以受理。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填寫聘用相關材料,經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匯總,報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
招聘單位應在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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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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