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ansu.hteacher.net 2021-03-12 18:16 甘肅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三)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適應崗位的能力素質等,滿分100分。各專業(yè)面試開考人數原則上不低于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1:3的比例,緊缺崗位可適當放寬。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擬聘人選確定
達到開考比例的學科,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學科,由面試考評小組組織考核測評,經考核測評認定能勝任本學科工作的,可以確定為擬聘人選;不能勝任本學科工作的,取消該學科招聘計劃。
(五)體檢
由縣人社、教育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體檢。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必要時進行復檢,結論以復檢為準,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缺額人員按照同一崗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
用人單位與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
四、聘用管理
正式聘用前,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對擬聘用人員檔案、相關材料原件進行再次審查,審查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審核合格的擬聘人員面向招聘單位和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縣人社局、教育局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報市人社局備案。聘用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規(guī)定均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后,聘用人員在第一個聘期內(5年)若違約,由違約方向用人單位繳納違約金,違約金在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時由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員商議確定。受聘人員不勝任本職工作,不能履行崗位職責,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予以解聘,并報人社部門備案。
五、組織實施及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縣人社局、教育局會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委監(jiān)委等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936-4421502(民樂縣紀委監(jiān)委)
0936-4416213(民樂縣人社局)
0936-4421532(民樂縣教育局)
民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民樂縣教育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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