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1-02-05 08:10 廣東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可在同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人選。是否遞補體檢、考察,由招聘單位決定。
1. 體檢不合格的;
2. 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
3. 考察不合格的;
4. 考察人選放棄考察的;
5. 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資格的。
五、公示和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廣州市越秀區(qū)教育專欄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越秀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公示期間發(fā)現考生資格等條件存在問題、考生本人放棄,或在1個月內未能配合招聘單位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同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其他考生。
(二)工資待遇按廣州市越秀區(qū)事業(yè)單位工資相關規(guī)定和招聘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執(zhí)行,根據考生報考所使用的學歷學位進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資待遇。
(三)實行試用期制度。工齡滿一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半年,應屆畢業(yè)生或工齡未滿一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終止聘用關系。
(四)根據《越秀區(qū)中小學教師“區(qū)管校聘”管理改革實施方案》(越教字〔2018〕265號),越秀區(qū)教師實行“區(qū)管校聘”管理,考生須服從越秀區(qū)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則視為自愿放棄聘用資格。
六、其他說明
(一)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此次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等公告規(guī)定證件。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遺失身份證的考生,需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它證件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忌诳荚嚒Ⅲw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將取消其考試、體檢資格。
(四)考生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考生須恪守誠信原則。具備參加面試(試講)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試講)、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的記入失信人員名單。
(六)聘用崗位按照《2021年廣州市越秀區(qū)教育局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中相應崗位的崗位等級執(zhí)行。若考生具備高于《2021年廣州市越秀區(qū)教育局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中崗位等級的專業(yè)技術資格,但聘用后招聘單位暫時不能按照考生具備的專業(yè)技術資格安排相應崗位的,考生必須服從單位的專業(yè)技術崗位安排。此類考生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七)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fā)的《關于轉發(fā)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guī)定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04號)中《廣東省跨區(qū)域跨單位流動專業(yè)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和確認規(guī)定》的要求,并結合我區(qū)實際,從外省或中央單位調入、軍隊轉業(yè)的人員,須于入職后1年內按要求完成重新評審或確認原職稱,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八)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九)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越秀區(qū)教育局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若有調整,相關公告將在廣州市越秀區(qū)教育專欄上公布,請考生自行關注。
(十)考生可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內,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撥打電話咨詢。為避免因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考生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和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問,再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考生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其中:
1.涉及網上報名系統(tǒng)問題的,可聯(lián)系技術支持電話400-838-9296;
2.涉及具體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問的,可聯(lián)系咨詢電話:020—83717715;
3.涉及具體招聘崗位疑問的,可聯(lián)系咨詢《2021年廣州市越秀區(qū)教育局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中相關招聘單位;
4.監(jiān)督電話:020—87784260。
本公告和公告未盡事宜,以廣州市越秀區(qū)教育局解釋為準。
廣州市越秀區(qū)教育局
2021年2月4日
附件:
1.2021年廣州市越秀區(qū)教育局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 |
2.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guī)〔2020〕10號).pdf |
3.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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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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