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xi.hteacher.net 2024-10-15 14:41 廣西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二)體檢
1.體檢地點:玉林市紅十字會醫(yī)院城區(qū)分院(玉林市玉州區(qū)人民東路578號),聯(lián)系科室:七樓體檢中心。
2.體檢時間:2024年11月4日-2024年12月3日,具體參加體檢時間(注:星期日及節(jié)假日不上班)由申請人員自行安排,體檢結論為合格后方可到現(xiàn)場提交材料確認。
3.體檢標準: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關于取消<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關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師范〔2016〕38號)《關于取消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桂教師范〔2010〕34號)等文件要求執(zhí)行。
4.體檢要求:
(1)本次體檢為空腹體檢(體檢當天上午必須空腹),請考生體檢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煙、飲酒,避免劇烈運動。
(2)申請人員體檢前須自行下載打印《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附件1),并填寫好體檢表前四行的個人信息,貼好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體檢表須填內容可以電腦打印,也可以手寫,不能改變表格的格式、字體、字型、字號。
(3)申請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體檢表》在指定的時間到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所有項目體檢結束后請將《體檢表》交到醫(yī)院指定回收點,完成體檢的人員可在玉林市紅十字會醫(yī)院微信公眾號查詢體檢報告。如需復查或體檢不合格,將由醫(yī)院在體檢結束后三日內電話通知本人。
體檢結論統(tǒng)一由醫(yī)院在申請人體檢完成的第二天下午反饋至認定機構,無須申請人員等候和領取。認定機構須收到體檢結論后方受理申請人現(xiàn)場確認時提交的材料。
(4)對于懷孕的申請人,可免除胸透項目的檢查,但需醫(yī)生在體檢結論中注明“因懷孕未進行胸透檢查,其他項目均合格”,此類申請人需在認定結束后的一年內,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體檢報告,以替換認定機構存檔的原始體檢報告。
(5)對于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種類為聽障的人員,可免除聽力檢測項目,其他體檢項目的要求和標準與普通申請人保持一致。
(三)現(xiàn)場確認
申請人完成網上申報且指定醫(yī)院已將體檢結論反饋至認定機構后,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逾期不再受理。
1.受理時間地點及受理具體對象:
受理具體對象:已取得畢業(yè)證書且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員
現(xiàn)場受理時間:2024年11月27日—12月3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審核地點:玉林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A14窗口
咨詢電話:0775-2689577(政務中心)、0775-2684011(市教育局)
QQ群:879632798(2024年玉林高中中職教資1群)
2.現(xiàn)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請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委托提交現(xiàn)場確認材料的,另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1張(照片應與本次認定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該照片用于辦理教師資格證書使用。
(3)不同情況申請人的相應材料:
①玉林市戶籍(戶口在各縣市區(qū))的申請人,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戶主頁和本人頁)原件;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本人戶籍頁原件;
②持有我市各縣(市、區(qū))有效期內居住證的申請人需提供居住證原件;(注: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fā),每年簽注1次,請申請人注意簽發(fā)日期)
③駐玉林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應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④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請申請人在報名系統(tǒng)的“普通話證書信息”界面選擇“核驗證書”并輸入普通話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后,系統(tǒng)將自動同步該證書信息,在核驗狀態(tài)顯示“已核驗”的,可不提交原件。
(5)學歷證書原件。請申請人員提前在手機上下載“學信網”APP,然后進行學歷學籍信息核驗,學歷信息經系統(tǒng)比對核驗通過并在核驗狀態(tài)顯示“已核驗”的,可不提交學歷證書原件。
申請人取得港澳臺學歷的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取得國外學歷的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6)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且同時將證書圖片及證書信息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的其他證書信息欄。
(7)《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由系統(tǒng)比對核驗,無需提交證書原件。
(8)申請人員需提交驗證材料清單?,F(xiàn)場認定申請人員需提交驗證材料清單,并按清單上的順序提交材料,清單填寫要求詳見附件2。
(9)無犯罪記錄證明。玉林戶籍的申請人無犯罪記錄情況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tǒng)一核查,無需提交。非玉林戶籍的申請人無犯罪記錄情況由個人配合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供。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澳門申請人需教育行政部門協(xié)助提供函件的,與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教育廳聯(lián)系出具。
(四)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資格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
(五)頒發(fā)證書
1.認定機構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fā)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到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2.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郵寄,無需申請人承擔郵寄費用,申請人可以在網報系統(tǒng)選擇郵寄并寫明郵寄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另一種是自取,具體領取時間和地點以玉林市教育局官網發(fā)布的公告為準,請及時關注。
四、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完成報名后,應定期登錄系統(tǒng),通過“查詢報名信息”功能了解資格認定的審核進度,同時查閱“資格認定材料確認情況”和留意認定機構發(fā)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補充材料,申請人應按要求及時完成,以確保認定流程順利進行。
(二)若申請人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申請。應屆畢業(yè)生應根據學校畢業(yè)時間,合理規(guī)劃并選擇認定機構。
(三)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并在個人承諾書中作出真實承諾。若提交虛假材料或承諾與事實不符,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認定機構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的5年內將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不能取得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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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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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員需提交驗證材料清單(樣表) |
玉林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10日
原文標題:玉林市2024年下半年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原文鏈接:http://edu.yulin.gov.cn/jyfw/jsgz/jszgrd/t190796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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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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