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x.hteacher.net 2024-09-14 14:47 陜西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四、注冊程序及所需資料
(一)取得教師資格,初次聘用為教師的,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最近受理期內申請首次注冊。經首次注冊后,每5年應申請一次定期注冊。
(二)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須由本人網上申請,所在學校集體辦理,按照屬地原則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
(三)教師應當在定期注冊有效期滿前按照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的通知及時參與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
(四)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2.《教師資格證書》;
3.所在學校(單位)或主管部門聘用合同;
4.所在學校(單位)出具的師德表現證明;
5.所在學校(單位)年度考核合格證明;
6.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教師培訓合格證明;
暫緩注冊重新申請的,除提交上述規(guī)定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有關情況解除或改正的補充證明。
(五)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受理注冊申請,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給出注冊初審結論。注冊結論提前進行公示(公示期應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復核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注冊申請進行終審并給出注冊結論。
(六)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將申請人《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份存入個人人事檔案,一份歸檔保存。
五、特殊問題的處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首次注冊時應給予暫緩注冊結論,已經注冊的按“暫緩注冊”處理。
1.未取得與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
2.注冊周期內未完成國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教師培訓學時的;
3.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及以上(經學?;蚪逃姓块T批準的借調、支教、進修、培訓、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4.注冊周期內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首次注冊時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暫緩注冊期間,原則上不應聘用在教育教學崗位,不得晉升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暫緩注冊者達到定期注冊條件后,可重新申請定期注冊。暫緩注冊期限限定為一年,待情形消失或改正補齊,達到定期注冊條件后,需在受理季及時申請注冊,注冊后重新上崗。期滿后仍未達到注冊條件的予以解聘或調離教育教學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不合格:
1.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yè)十項行為準則》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2.注冊周期內連續(xù)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注冊范圍內的教師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按照注冊不合格處理。
4.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
注冊不合格人員,應調離教育教學崗位,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申請定期注冊的教師應如實提交申請材料,如有隱瞞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相應教育行政部門將視情況給予暫緩注冊或注冊不合格的結論,并給予相應處罰,已經注冊的,應當撤銷注冊。如發(fā)現提供的教師資格證書為假證的,將按《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以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處理。
(二)申請人須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等,因錯過報名時間、選錯注冊機構或現場確認點、報名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工作的,注冊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在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過程中遇到的相關問題,可以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常見問題”欄目下的“定期注冊問題”對照處理,或向所在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咨詢。
2024年9月12日
原文標題:寶雞市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公告
原文鏈接:http://jyj.baoji.gov.cn/art/2024/9/12/art_1511_1779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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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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