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4-07-24 15:43 江蘇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詳見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需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址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成績在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上公布。
(四)資格復審
筆試閱卷結束后,劃定筆試合格線,并從應聘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不參加筆試的崗位,直接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相關要求以及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另行通知。詳見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
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1)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2024年畢業(yè)生可先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的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但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2024年畢業(yè)生最遲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
(3)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4)《同意報考證明》
行政、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其他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復印件需單獨按序裝訂。
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費100元。資格復審合格者當場領取面試準考證,按面試準考證要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遞補面試人選。
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發(fā)布。被取消考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1日內向招聘單位陳述申辯。
(五)面試
面試方法為模擬授課。封閉備課30分鐘后當場模擬授課15分鐘。
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
(六)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不參加筆試的崗位總成績?yōu)槊嬖嚦煽儭?/p>
應聘人員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工作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上公布應聘人員總成績。
四、體檢考察
招聘單位在考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人員名單(總成績并列的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試成績仍并列者,進行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我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于當場或者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復查人員組織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考察資格出現(xiàn)缺額時,從該崗位考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總成績并列的同上)。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前,將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及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參加體檢、考察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lián)系方式的通暢,以便通知,無法聯(lián)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公示與聘用
招聘單位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均合格的人員中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在公告發(fā)布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xiàn)工作單位、招聘考試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沛縣教育系統(tǒng)教師的資格。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lián)系方式。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及期滿后,均不進行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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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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