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4-07-23 15:20 廣東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現(xiàn)將2024年高州市面向廣東省其他市(縣、區(qū))公開選聘30名教師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及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筆試成績和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本次考試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低于50分的不列入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第十七條,在公告期間如有意見,在分數(shù)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請書面向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反映,反映情況的書面材料要寫明聯(lián)系人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聯(lián)系電話:0668—6678007??缮暾埡瞬橐淮?,核查限于下列范圍:
(一)主觀題、客觀題有無漏評;
(二)分數(shù)的計算、登記是否有誤;
(三)對違紀、違規(guī)、異常記錄有異議。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4年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點:高州市第四中學文筆樓一樓(高州市文筆路151號)。
資格復審中出現(xiàn)缺額的,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二)資格復審需提交的資料
1.《高州市公開選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A4紙雙面打印,需現(xiàn)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簽署“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
2.有效身份證;
3.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4.畢業(yè)證、學位證;
5.現(xiàn)聘崗位等級對應的專業(yè)技術職稱證;
6.現(xiàn)聘崗位的《事業(yè)單位崗位聘用審核表》;
7.本人或配偶、父母為高州戶籍,或者配偶為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
8.現(xiàn)聘在低學段崗位報考高學段崗位的,還需提供曾經聘用在高學段崗位的《事業(yè)單位崗位聘用審核表》及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9.其他需特別說明的材料。
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按(1)至(9)依次排序裝訂出示給工作人員。
(四)資格復審務必本人到場核對身份,不能由他人代替;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不全,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面試及聘用資格。資格復審遞補后,面試人數(shù)如不足1:3,則按實際人數(shù)進行面試。
附件下載:
附件1:2024年高州市面向廣東省其他市(縣、區(qū))公開選聘30名教師筆試成績和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附件2:高州市向市外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高州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2日
原文標題:2024年高州市面向廣東省其他市(縣、區(qū))公開選聘30名教師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
文章來源: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content/1/1365/post_1365142.html#3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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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廣東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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