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4-06-03 11:52 江蘇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六、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二)蘇州市范圍內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項)。
1.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在居住地申請的,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證(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
3.在本市高校(含分校區(qū)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讀的應屆畢業(yè)生、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如教務處、學生處、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學籍證明(不能由二級學院等教學管理部門開具);
4.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當地公安機關簽發(fā)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網報系統(tǒng)比對成功的無需提交。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網報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要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通過學信網www.chsi.com.cn線上申請)。在港澳臺地區(qū)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由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留學e網通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線上申請)。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進行準備相應學歷材料,以免影響認定。
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的,需提供“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網報系統(tǒng)能驗證的無需提供)。
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或有關于普通話證書查詢、補辦等問題,如在江蘇參加測試的,請聯(lián)系江蘇省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心咨詢,咨詢電話:025-83758430。非在蘇測試考生,請與原考點聯(lián)系。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通過網報系統(tǒng)驗證,無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yè)生如符合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條件,所需提供相關材料按往年政策執(zhí)行。
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優(yōu)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fā)〔2022〕46號)規(guī)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符合以上政策的申請人可向認定機構咨詢辦理延長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事宜。
(六)內地(大陸)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由認定機構統(tǒng)一核查,無需申請人個人提供;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港澳居民可通過認定機構向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申請用于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七)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八)《江蘇省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醫(yī)院預約并完成體檢,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交體檢表。
2024年1月1日后參加過蘇州市范圍內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新教師入職體檢的人員,在本次認定時可憑蘇州各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體檢合格證明》替代體檢報告。
(九)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張。正規(guī)紙質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尺寸為25mmX35mm,應與在網報系統(tǒng)上傳的版式一致,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并粘貼于照片粘貼頁上(附件4)。
(十)《教師資格認定現(xiàn)場確認材料封面》(附件5),無需粘貼于材料袋上。
以上材料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七、其他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體檢和現(xiàn)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參加體檢、現(xiàn)場確認須線上預約,如未預約或不在預約時間內的不予受理。
(四)因個人原因無法親自前往現(xiàn)場確認點辦理現(xiàn)場確認相關業(yè)務,需委托他人辦理的申請人,請?zhí)顚憽督處熧Y格認定現(xiàn)場確認個人委托書》(附件6)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五)已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的申請人可辦理教師資格證書郵寄業(yè)務,需填寫《教師資格證書郵寄申請及承諾書》(附件7),并現(xiàn)場出示相應學歷證書原件。
(六)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相應處理。
(七)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各認定機構發(fā)布的通知公告。
咨詢電話:0512-65224079、0512-69820207;
電子郵箱:szsjyjjsgz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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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日
原文標題:蘇州市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會認定高中、中職、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公告
原文鏈接:https://jyj.suzhou.gov.cn/szjyj/gsgg/202405/d350911a788041c69fda21321c77dd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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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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