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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事業(yè)單位2024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洪湖市事業(yè)單位2024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現將洪湖市事業(yè)單位2024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24年5月14日至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審核地點:
1.衛(wèi)健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地點:洪湖市衛(wèi)生和健康局5樓會議室(茅江大道62號)。聯系人:柯紅焱;聯系電話:0716-2202927。
2.其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地點: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9樓會議室(文泉東路53號)。聯系電話:0716-2216865。
二、資格復審人員
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線的人員中,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入圍人數1:3的比例,依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有相同的人員,一并納入范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洪湖市事業(yè)單位2024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
三、資格復審所需資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學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三)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報考崗位所需要的相關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fā)放證明等,其中社保繳納證明和工資發(fā)放證明必須提供一項)。
(五)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的,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以上人員須提供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說明服務期情況。
(六)其它與崗位資格條件相匹配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洪湖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資格復審工作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
(二)參加資格復審人員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并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網、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告。對于無人遞補,造成面試入圍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提出取消、核減或者保留的調整申請,經相關部門核準備案后,一并在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網、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告。
(三)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huán)節(jié)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取消和核減招聘計劃崗位
因考生筆試缺考、筆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等原因,核減部分崗位招聘計劃,詳見《洪湖市事業(yè)單位2024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調整表》(附件2)。
附件1:洪湖市事業(yè)單位2024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附件2:洪湖市事業(yè)單位2024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調整表
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8日
原文標題:政府信息公開
文章來源:http://zwgk.honghu.gov.cn/38559/105220243/t108220243054/4849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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