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xi.hteacher.net 2024-04-07 15:39 廣西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北海市行政審批局關于北海市2024年上半年高中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教師資格認定的通告
根據(jù)《自治區(qū)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師〔2024〕16號)的安排,為做好我市2024年上半年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及對象
在北海市申請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教師資格的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具有北海市戶籍;
(二)持有北海市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注:臨時居住證、暫住證、居住證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內居住證,不能替代使用);
(三)北海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僅限最后一學期且在認定結束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
(四)在我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
(五)駐守在北海市的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
二、認定機構和權限
北海市行政審批局為北海市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三、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能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
1.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在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參加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具體可咨詢中國教師資格網。
(四)普通話條件
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教學科目教師資格者,其普通話水平不得低于二級甲等。聽障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應通過國家專門的聽障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獲得國家統(tǒng)一認定的普通話等級證書,普通話等級要求與普通申請人一致。
(五)身體條件
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心理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指定醫(yī)院按照廣西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體檢,結論為合格。
四、認定流程
(一)賬號注冊
申請人訪問“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在“網上辦事”欄目下找到“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實名賬號注冊和報名。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注冊成功后,進入個人信息中心,完善個人身份信息、普通話證書信息、學歷學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讀專升本、研究生還需錄入已取得的學歷信息。
具體的操作步驟,申請人可查閱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的“操作手冊”以獲取更詳細的指導。
今年起,根據(jù)國家數(shù)據(jù)安全要求,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學歷、學籍時,均需下載安裝學信網APP進行授權。請申請人提前下載安裝學信網APP,并注意查閱手冊中的相關環(huán)節(jié)說明。
(二)教師資格體檢
申請人須前往指定醫(yī)院(北海市中醫(yī)醫(yī)院、合浦縣紅十字會醫(yī)院或北海市鐵山港區(qū)人民醫(yī)院),按照廣西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進行認定教師資格體檢。申請人體檢完所有項目后無需等候結果,只需把體檢表(附件1)及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2張交至醫(yī)院相應的地點后可自行離開,具體地點和聯(lián)系方式如下:
北海市中醫(yī)醫(yī)院:住院綜合大樓1樓治未病健康管理科體檢前臺,咨詢電話:0779-2023877、2021373;
合浦縣紅十字會醫(yī)院:醫(yī)院體檢科(進入大門口右側),咨詢電話:0779-7261933;
北海市鐵山港區(qū)人民醫(yī)院:住院綜合樓1樓綜合服務中心前臺,咨詢電話:0779-2252009。
(體檢注意事項詳見附件2)
對于懷孕的申請人,可暫時免除胸透項目的檢查(醫(yī)生在體檢結論中注明“因懷孕未進行胸透檢查,其他項目均合格”),但需簽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承諾在認定結束后的一年內,重新提交一份北海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定體檢醫(yī)院的完整體檢報告(原件),以替換認定機構存檔的原始體檢報告。
對于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種類為聽障的人員,可免除聽力檢測項目,其他體檢項目的要求和標準與普通申請人保持一致。
合格體檢報告由體檢醫(yī)院直接與我局對接,申請人請勿自行攜帶、提交;若體檢結果需復查或不合格,由體檢醫(yī)院告知申請人,請申請人保持手機暢通。
體檢時提交的兩張照片1張粘貼在體檢表,另1張用于辦理教師資格證(該照片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請?zhí)崆白詡潆娮影?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三)網上申報
我局教師資格認定實施“全程網辦”,申請人的材料在網上提交(無需到現(xiàn)場確認)。
1.網報時間:2024年4月8日9:00至7月8日16:00。
2.報名方式: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報名,在報名前,請認真閱讀相關須知和注意事項,如實、準確填寫申報信息,并按要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格式為JPG,背景為彩色白底)和相應的材料,完成所有網上申報環(huán)節(jié)后,出現(xiàn)“申報提醒”頁面并成功生成報名號,即表示報名成功。
如需修改上傳材料,點擊“教師資格認定信息”欄目旁的“查詢報名信息”按鈕,通過報名信息右側“修改網辦材料”鏈接重新上傳相關認定材料。
具體的操作步驟,申請人可查閱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的“操作手冊”中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
3.認定所在地、認定機構和確認點的選擇:在北海市申請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教師資格的申請人,認定所在地類型須根據(jù)實際情況從以下三項中選擇:一是戶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須持有北海市有效居住證或現(xiàn)役證明);三是就讀學校所在地(限應屆畢業(yè)生和在讀專升本、研究生)。認定機構和確認點請選擇北海市行政審批局。
4.材料上傳要求:
(1)身份證明:申請人根據(jù)不同情況上傳相應材料:
①戶籍在我市的申請人需上傳戶口簿(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正反面)。
②持我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申請人需上傳居住證。
③應屆畢業(yè)生需上傳《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讀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需上傳學生證。
④駐北海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應上傳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⑤港澳臺居民需上傳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體檢材料:體檢收費憑證或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附件3)(其中,懷孕的申請人必須上傳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3)學歷學籍證明材料:學歷信息經系統(tǒng)比對核驗通過的,可不上傳。系統(tǒng)核驗不成功者除上傳學歷證書原件外,還須上傳《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
(4)普通話證明材料:《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普通話證書信息經系統(tǒng)比對核驗通過的,可不上傳。
(5)其他:申請人根據(jù)不同情況上傳相應材料:
①無犯罪記錄證明:
A.內地申請人無需上傳,無犯罪記錄情況由我局統(tǒng)一核查。
B.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上傳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澳門申請人需教育行政部門協(xié)助提供函件的,與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教育廳聯(lián)系出具。
②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須上傳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③特殊情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申請人因改名導致《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無法通過系統(tǒng)驗證,要上傳相應證明(證書)原件和公安部門姓名變更的證明材料等。
(四)網上審核
網上報名成功后,我局工作人員將進行在線審核,如有問題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反饋。申請人應及時登錄系統(tǒng),通過“查詢報名信息”功能了解資格認定的審核進度,同時查閱“資格認定材料確認情況”和留意認定機構發(fā)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補充材料,申請人應按要求及時完成,以確保認定流程順利進行。
請確保報名時填寫的電話正確無誤、在認定期間保持暢通。
(五)資格認定
申請人自行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查詢認定結果。
(六)頒發(fā)證書
1.我局通過現(xiàn)場和郵寄兩種方式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現(xiàn)場領取方式:
(1)現(xiàn)場領取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177號北海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25號窗口,聯(lián)系電話:0779-3211024。
(2)現(xiàn)場領取時間:“中國教師資格網”上“認定狀態(tài)”顯示“認定通過”的5個工作日后,憑身份證原件領取(2024屆畢業(yè)生還須出示畢業(yè)證書原件進行核驗);
具體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郵寄方式:
如需郵寄的,在網上報名時請勾選郵寄選項并準確填寫收件信息,我局將按此收件信息進行郵寄(2024屆畢業(yè)生還須于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及時致電0779-3969726告知學歷證書編號,我局將在核驗無誤后進行郵寄);報名后如需修改領取方式或收件信息,請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修改。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若有遺失,責任自負。
五、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請關注北海市行政審批局公眾號,或官方網站(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xzspj/index.shtml)“通知公告”欄目,查看有關通知公告,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賬號注冊、體檢、網上申報及材料上傳等事項。
(二)若申請人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我局將不再受理。
每位申請人每年僅可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一旦認定通過,當年在全國范圍內將不再受理其申請認定第二種教師資格。
(三)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并在個人承諾書中作出真實承諾。若提交虛假材料或承諾與事實不符,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我局將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的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不能取得教師資格。
(四)咨詢、預約電話:0779-3969726。
附件1: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docx
2024年4月3日
原文標題:北海市行政審批局關于北海市2024年上半年高中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教師資格認定的通告
文章來源: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xzspj/tzgg_34/t182362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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