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海淀區(qū)第一次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http://beijing.hteacher.net 2024-03-18 11:51 北京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三、現場受理需提交的有關材料及注意事項

以下需現場提交的材料,如何準備請參看《附件二:北京市海淀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材料準備須知》

(一)身份證

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委托他人代辦的,代辦人必須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委托代辦不能超過5人。

(二)照片

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白底證件照片一張(與網報上傳照片為同一底版)。(背面橫向工整書寫:出生日期、學段學科、姓名)

(三)戶籍證明、居住證明等

1.本區(qū)戶籍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需提供申請人本人《居民戶口簿》原件;

本區(qū)集體戶口的,需提交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出具單位須注明此證明有效期;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原件;

2.已辦理本區(qū)有效期內《北京居住證》的,可使用“京通”小程序,向審核人員動態(tài)調取、展示電子居住證;或者提供由公安戶籍派出所出具的加蓋戶口專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證確認單》原件,提交復印件。申請人可通過“北京市居住證”微信公眾號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3.本區(q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無需提供戶籍或居住證明。

4.本區(qū)戶籍就讀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提供材料同第1項;

5.持有本區(qū)有效期內港澳臺居住證或在本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本市港澳臺居住證原件。在本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居民應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臺灣居民應提供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6.駐區(qū)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交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駐區(qū)部隊。

(四)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

《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由體檢機構提供。申請人可聯系相應體檢機構獲取紙質體檢證明。

1.?體檢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已取得有效期內體檢證明的,無需再次體檢)

2.?體檢方式:

申請人自行選擇指定的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機構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體檢。(體檢機構名單、聯系方式以及體檢標準相見附件三)。

注:體檢報告需加蓋體檢醫(yī)院紅章。

3.?體檢有效期:

教師資格認定體檢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29日進行的,在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時有效。

(五)學歷、學籍、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等證明材料

1.為方便申請人,在網報時系統會對申請人填寫的學歷信息、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信息、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等進行信息比對。如果申請人的上述信息比對核驗通過,則無需在現場受理時再提供上述證明材料。但屬于下列情形的,應當在現場受理時出具相應材料:

(1)申請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但在網報系統中信息沒有比對成功的,應當提交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申請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應當提交畢業(yè)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fā)展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fā)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西直門外大街18號金貿大廈C3座,客服電話:010-67410388);

(3)申請人持有軍隊院校學歷的,除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第三、第四軍醫(yī)大學和解放軍藝術學院外,應當提交畢業(yè)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fā)展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申請人持有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應當提交畢業(yè)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e網通服務大廳,網址:http://zwfw.cscse.edu.cn/)。

(5)申請人持有國外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應當提交畢業(yè)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e網通服務大廳,網址:http://zwfw.cscse.edu.cn/)。

(6)2015年之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畢業(yè)生持有中師、幼師或者其他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證書的,應當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申請直接認定與其所學專業(yè)相同的任教學科,現場受理時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就讀師范類院校期間的由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全部成績單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公章);如成績單上沒有“教育實習”成績則還應當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就讀師范類院校期間的由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公章);

(7)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現場受理時應當提交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如《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的“預計畢業(yè)時間”已過期則還需要提交由所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如教務處、學生處、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學籍證明(在讀證明)。證明中應包含入學時間、是否全日制、學制預計畢業(yè)時間等內容;原則上不能由二級學院等教學管理部門開具;

(8)申請人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信息比對不成功的應當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2.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須提交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如有需要,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申請人可在現場受理期間領取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相關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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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海淀區(qū)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流圖》
2、《北京市海淀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材料準備須知》
3、《教師資格認證體檢流程、體格檢查指定醫(yī)院名單及體檢標準》
4、《北京市各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地址及聯系方式》
5、《教資認定申報-海淀政務小程序》

北京市海淀區(qū)教育委員會

2024年3月15日

原文標題:北京市海淀區(qū)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原文鏈接:https://www.hdjwrc.cn/News/Details/?id=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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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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