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問答

http://shanghai.hteacher.net 2024-01-27 11:43 上海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7.對故意干擾、破壞考試的人員,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門處理。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考試違法行為處理的規(guī)定

第二百八十條之一 在依照國家規(guī)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jié)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三條 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 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八十八條 違反國家規(guī)定,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無線電通訊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相關規(guī)定

第二條 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具有相應情形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包括: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的;導致考試推遲、取消或者啟用備用試題的;組織考生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作弊的;多次組織考試作弊的;組織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第三條 具有避開或者突破考場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獲取、記錄、傳遞、接收、存儲考試試題、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專門設計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第二款規(guī)定的“作弊器材”。

第五條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的試題、答案,具有相應情形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第三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包括:非法出售或者提供公務員錄用考試的試題、答案的;導致考試推遲、取消或者啟用備用試題的;多次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的;向三十人次以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的;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第六條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的試題、答案,試題不完整或者答案與標準答案不完全一致的,不影響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的認定。

第九條 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的試題、答案,又組織考試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分別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條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規(guī)定的,以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和組織考試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數罪并罰。

二十二、本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錄方式采取什么形式?

答:今年仍采取集中招錄和分散招錄相結合的方式,集中一次筆試,分散多次招錄。筆試成績在下一年度集中招聘公告發(fā)布前有效,用人單位在集中招錄后還有用人需求的,可隨時組織公開招聘工作,并根據筆試成績按照一定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另有筆試需要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經上級主管部門或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自主組織實施,筆試成績以用人單位組織的筆試成績?yōu)闇省?/p>

二十三、相關咨詢電話是什么?

答:政策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詳見招聘公告附件2《上海市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咨詢電話、監(jiān)督電話一覽表》

考務咨詢電話:12333

技術咨詢電話:54644619

咨詢時間:考試報名期間每天9時至17時

原文標題:上海市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問答_政策解讀_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文章來源:https://rsj.sh.gov.cn/tzcjd_17352_17352/20240126/t0035_1420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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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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