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19-09-18 17:08 浙江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需要參加磐安縣2019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的申請人員,請認真閱讀此公告。
特別提醒:1.參加2019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與本公告的秋季教師資格認定不同,如果是要咨詢參加考試的相關問題,請進入金華教育網站的“教育考試”—“社會考試”欄閱讀相關公告, 咨詢電話: 8246962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教師函〔2011〕6號)和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浙教辦師〔2011〕124號)及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廳具體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現將磐安縣2019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權限
磐安縣教育局負責轄區(qū)內的“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金華市教育局負責認定。
二、認定范圍
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人員,屬于我縣認定受理范圍:
1.具有磐安縣戶籍;
2.在磐安縣居住,持有有效期內的我縣居住證;
3.在磐安縣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臺居民。
三、認定對象
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以下簡稱“國考”合格人員);2011年及以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未取得過教師資格的人員(以下簡稱未參加“國考”人員)。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在網報期限內向申請人戶籍、居住地(持有居住證)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網上申請。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四、網上報名
我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tǒng)一實行網上申報(不接受現場報名)。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9年10月9日——10月20日 ,各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tǒng),根據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中國教師資格網開放時間為每天7:00—24:00。
(二)網上申報方式
“國考”合格人員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入口”進行申報。申請人需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個人承諾書”,由本人簽名后掃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傳。
網報時,請注意以下內容:
1.申請地類型。選擇戶籍地、居住證所在地。
2.準確選擇認定機構與確認點。進入申報系統(tǒng)后,根據系統(tǒng)提示進行網上申報,申請人須正確選擇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地點。
3.申請人員必須在網報系統(tǒng)中上傳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電子照片,照片格式須符合申報系統(tǒng)中注明的相關要求,粘貼在《體檢表》和資格證書上的照片與網報系統(tǒng)中上傳提交的電子照片為同一底版。
4.系統(tǒng)將會對申請人的畢業(yè)學歷、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信息進行自動比對核驗,比對核驗不成功的要交相應原件及復印件審核。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如果有信息填寫錯誤,申報系統(tǒng)將會彈出相應的錯誤提示。
5.報名結束以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網報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五、現場確認
申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日期到指定的確認點參加我縣認定機構組織的現場確認,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一) 現場確認的時間、地點
1.確認時間:10月24--25日的9:00--12:00和13:00--17:00。現場確認網絡工作時間將于10月25日17:00關停,故請申報人員注意務必帶齊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參加現場確認,材料不全或逾期恕不受理。
2.確認地點:磐安縣教育局四樓法制辦公室(安文街道北街30號,電話:0579-84652595 )。
(二) “國考”合格考生現場確認攜帶資料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具有磐安縣戶籍的申請人員,提交本人戶口簿原件(屬集體戶口的提交本人集體戶單頁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
3.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證件照2張(正規(guī)證件照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和體檢,應與網上申請上傳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寫清姓名、序號)。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在港澳臺地區(qū)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5. 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打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六、集中體檢
1.經現場確認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者,按《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和辦法》的要求,由認定機構統(tǒng)一組織體檢。
2.申請人須參加體檢全部項目(如X光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本人身體情況酌情安排。未參加(或未參加體檢全部項目的)體檢者視同申請人自動放棄申請。
3.體檢時間:現場確認時告知。
4.體檢費用:現場確認時可以用支付寶等方式付款給體檢醫(yī)院。
七、結果查詢
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在12月份上旬通過磐安教育網進行公示、公告。
八、證書領取
教師資格證書及認定申請表可選擇現場領取或統(tǒng)一由中國郵政EMS快遞送達。
咨詢電話:84652595 (張老師)
磐安縣教育局
2019年9月16日
責任編輯: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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