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16-10-18 14:30 內蒙古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根據(jù)自治區(qū)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內教師函〔2016〕65號)要求,為認真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報網址
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
二、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7日—10月21日。每個工作日的8:30—17:30。
2.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6年10月18日—10月26日。每個工作日的9:00—17: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不辦理。
三、教師資格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1.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員,請從“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登錄報名,其他申請人員(參加自治區(qū)統(tǒng)一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人員和師范類畢業(yè)生)請從“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登錄進行注冊,進入申報系統(tǒng)后,詳細閱讀提示信息,按系統(tǒng)提示認真、細致、準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電子版照片等。如有疑問,可參閱網站首頁“申請流程”。
2.核對填報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 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統(tǒng)將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申請人要牢記登錄密碼,為后續(xù)再次登錄系統(tǒng)查看、修改填報信息以及打印申請表時使用。
3.按照系統(tǒng)提示,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此表為系統(tǒng)自動生成,不可手工填寫,轉換為PDF格式后,A4紙逐頁正反面打印),并本人簽字。
4.《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的獲取方式,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中打印《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社會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出具,在職人員由其任教人事部門出具,在讀研究生由其就讀學校人事部門出具,并加蓋鑒定單位組織人事公章。
5.網上申報結束后,申請人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xiàn)場確認。未按規(guī)定時間現(xiàn)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因錯報、瞞報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二)現(xiàn)場確認
1.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表內須有在線驗證碼);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1式2份;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1式2份;
(6)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提交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內蒙古自治區(qū)教師資格認定非師范教育類人員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提交本人檔案中學業(yè)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
(7)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須提交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8)照片2張(分別用于制證和體檢。規(guī)格:寬3厘米,高4厘米,紅底證件照片。網報電子照片要求:寬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申報材料中所用照片必須與網報上傳電子照片為同一底版。)
2.要求:申請人員自備檔案袋,《烏蘭察布市2016年
秋季教師資格認定檔案封面》(見附件)請自行下載。提交的材料統(tǒng)一用A4紙打印或復印,按檔案封面目錄順序整理成冊,封面貼在檔案袋上。
3.地點:烏蘭察布市教育局師資管理科(221房間),集寧新區(qū)格根西街20號。
(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1.人員范圍:除全日制本、??茙煼督逃悓I(yè)和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yè)生申請本專業(yè)教師資格的人員外,其他人員均應參加。
2.測試內容和時間:現(xiàn)場確認通過后,具體內容、時
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
具備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員在“現(xiàn)場確認”合格后領取體檢表貼照片,到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體檢。
(五)確認認定
對符合認定條件的合格人員,給予認定。
(六)出證
證書制作:11月20日至11月30日
發(fā)證時間:11月30日以后
咨詢電話:0474-8322335
(七)領證地點
集寧新區(qū)區(qū)政府B區(qū)一號樓烏蘭察布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教育局窗口
烏蘭察布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10日
注 意 事 項
為避免申請人因填錯、報錯等問題而造成的往返奔波、耽誤個人時間、甚至錯過認定機會等情況,以下幾個問題在以往申報過程中申請人容易出錯的地方,請認真對待。
一、注意事項
1.選準“認定機構”、“教師資格種類”。烏蘭察布市教育局只認定戶籍或任教學校(本人為正式編制)在本轄區(qū)內的“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市直學校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其他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請選擇本人戶籍所在旗縣區(qū)認定機構,申請人根據(jù)選定的認定機構設立的現(xiàn)場確認點進行確認。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最高學歷”只可填寫已取得的最高學歷(不包括在讀或未獲取畢業(yè)證的);填寫“申請任教學科(課程)”一欄中,一定要點開最低目錄(如選填“數(shù)學”、“美術”等,不可選填“文化課類”、“藝術課類”等),申請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yè)一致或相近。
3.《思想品德鑒定表》在系統(tǒng)的提示下打印,社會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出具,在職人員由其任教人事部門出具,在讀研(博)人員由其就讀學校人事部門出具,并加蓋鑒定單位公章。
4.《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轉換為PDF格式后,逐頁正反面打印(因第三頁表內有照片,有條件的最好選用彩色打印),非系統(tǒng)自動生成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將不予受理。
5.網上申報不得委托他人,要求填寫的個人信息要準確真實,如與現(xiàn)場確認提交材料不符將不予受理,網報結束后,個人信息將不可更改,責任自負。
二、申請辦理“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如有疑問,請咨詢本人戶籍所在地的認定機構,各認定機構聯(lián)系電話:
集 寧 區(qū):0474-8986209
豐 鎮(zhèn) 市:0474-3202212
涼 城 縣:0474-4217220
商 都 縣:0474-6917356
興 和 縣:0474-7210812
化 德 縣:0474-7908486
卓 資 縣:0474-4708660
察右前旗:0474-3912703
察右中旗:0474-5690293
察右后旗:0474-6201574
四子王旗:0474-520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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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宗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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